宋词典故·五鼎烹死
【出典】 《汉书》卷二三《刑法志》:“陵夷至于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唐·颜师古注:“鼎大而无足曰镬,以鬻人也。”参见“五鼎”条。
【释义】 战国时有镬烹之刑,即用大镬将人烹死。汉武帝朝,中大夫主父偃有“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亨耳”之语,所说“五鼎烹死”即指镬烹。
【例句】 古来谬算狂图,五鼎烹死,指为平地。(辛弃疾《哨遍·赵昌父之祖季思学士,退居郑圃,有亭名鱼计……》1947)这里用“五鼎烹死”这种古来不安分者的悲惨下场对鱼提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