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思维过程中,实现思维突破和创造的一种思维方法。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所谓灵感,恐怕是人脑有那么一部分对于这些信息再加工,但是人并没有意识到,这在国外也称为‘多个自我’即人不光是一个自我,而是好几个,一个是自己意识到的,还有没意识到的,但它也在那里工作。那么,假设一个很难的问题,在这些潜意识里加工来加工去,得到结果了,这时可能与我们的显意识沟通了,一下得到了答案。整个的加工过程,我们可能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灵感,从前我也讲过,灵感,灵感,不是什么神灵的感受,而是人灵的感受,还是人,所以并不是很神秘的事,不过在人的中枢神经系统里是有层次的,而灵感可能是多个自我,是脑子里的不同部分在起作用,忽然接通,问题就解决了。”(钱学森主编《关于思维科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42页)
关于灵感之谜,自古以来说法不一,总结国内外有关灵感的理论大致有四种:“神灵感应理论”、“天赋论”、“描述论”、“显意识同潜意识相互作用论”。是由于钱学森教授倡导建立思维科学以来,才将灵感纳入思维科学领域加以解释。现代思维科学认为,“灵感的孕育也有一个过程,只不过不在意识范围之内,而在意识范围之外,在潜意识,当酝酿成熟,却突然沟通,涌现于意识,成为灵感。” (同上书,第22页)
使用灵感思维方法要注意的是:其一,要坚持“长期积累,偶然得之”的实践论观点。其二,人的思维是整体思维,就目前发现的人类各种思维形式,可以说没有一种思维形式可单独运行的,都是两种或几种思维形式综合交叉使用。因此,要掌握在整体思维中发挥灵感思维的独创性作用。其三,由于灵感是显意识与潜意识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必须坚持用显意识来调动潜意识,发挥潜思维迸发灵感的作用。关于调动潜意识方法很多,可以因人因事而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