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思维法

从某个一般性的原则或公理出发,推断出关于个别或特殊事物的思维方法。在人类的思维活动中,用归纳思维方法相对应的是演绎思维方法。它是指人们的思维是以一般的原理、原则、定律为指导去分析个别或特殊事物,认识事物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这个思维的逻辑过程就是演绎思维过程。正如毛泽东指出的:“每一物质的运动形式所具有的特殊的本质,为它自己的特殊的矛盾的规定。这种情形,不但在自然界存在着,在社会现象和思想现象中也是同样存在着。每一种社会形式和思想形式,都有它的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横排本,第284页) 归纳思维方法和演绎思维方法也是这样,它们既是逻辑方法,又是思维形式。因此,归纳思维方法和演绎思维方法的本质,是由它们的特殊矛盾即反映个别和一般之间的矛盾所规定的。由于个别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又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所以,反映个别和一般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归纳思维和演绎思维,也是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既相互渗透,又相互转化。

使用演绎思维方法要把握以下一些特点:其一、它的思维前提是一般性的原则、原理和定律,即一般性的知识; 其二、它的结论是个别性或特殊性的知识,其结论仍蕴涵在前提之中,没有超出前提的一般性知识范围,前提的一般性知识和结论的个别性知识之间具有必然的联系; 其三、演绎思维的机制是从一般到个别,从抽象到具体。一般说来,演绎思维的结论是否正确,取决于作为思维机制出发点的一般性原理、原则、定律等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如果前提是真的,推演机制又符合一定逻辑,那么结论便是可靠的。例如:欧几里德几何学认为:“三角形三个内角之和等于180°”,这是一个一般性的定理。如果以此为出发点,去推知平面三角形内角之和,其结论为180°,是可靠的。但是,如果同样以此为出发点,去推知某个天体运行的大尺度宇宙空间或微观粒子活动的小尺度微观空间,那么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原因在于宇宙空间的三角形三内角之和大于180°,而微观空间的三角形三内角之和小又于180°。可见,使用演绎思维方法,要特别注重前提条件的准确化。如果在不违反逻辑推理规律、规则的条件下,演绎的前提 (原则、原理、定律) 知识越普遍,越深刻,据以推出的结论也就越可靠。

演绎思维法,是一种检验和发现真理的一个重要逻辑方法。科学理论从经验事物中推断出来,还要回到经验事实中去,以便得到证实和发展,而把一般原理运用于经验事实,就必须用演绎思维方法。当然,使用演绎思维方法的同时,离不开归纳思维方法,二者必须在统一中应用,才能作到思维的互补、转化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