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判断法

认识 (或识别)过程中,借助于形象判断来揭示客观对象之间某种联系或关系的思维方法。

判断本身就是一种思维方式。任何思维都必须借助判断来进行。同时,思维的结果也必须以判断形式固定和表达出来。判断是人们识别和判定事物性质的一种工具,没有判断,就不可能思维,也不可能认识客观事物。思维的过程也是判断运动的过程,是判断结成思维链的过程。

以往只讲判断与概念的关系,现代思维科学提出形象思维之后,就有一个判断与形象的关系问题了。例如,“地球是椭圆形的”,“月亮是圆的”,等等。都属于形象化判断。

任何判断都包含着两个基本要素:即主项和谓项。主项表示被判断的对象,谓项表示对判断对象断定什么。例如:“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篮球场地是个长方形”等。在这里“马克思主义”、“篮球场”都是主项,而“不断发展的”、“是个长方形”就是谓项。所以,尽管使用形象判断和使用概念判断有所不同,但这一条是基本的,形象判断同样离不开这个科学规范,这是第一点。第二点,使用形象判断关键是抓住形象基本特征进行判断。第三点,使用形象判断并不排除对形象的抽象,在形象抽象过程中,也抽象出一些形象化概念,然后按其判断与概念关系准则进行形象思维。第四点,形象判断过程也同样使用类比、类推、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思维方式,所应引起注意的是: 在这一系列思维进程中,要善于发现并把握形象事物间的“相似要素”,并以其“相似”特征,运用形象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