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第二十二节》经文|注释|译文|赏析|评赞
【经文】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
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①即是如来。”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②: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③。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④,得成于忍⑤,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
“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⑥,是故说不受福德。”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注释】
①转轮圣王:亦称“转轮圣帝”,简称“转轮王”、“轮王”。又因飞行空中,也称“飞行皇帝”。古印度神话中的圣王,因手持轮宝而得名。此王由天感得轮宝,在位时转轮宝而降伏四方。佛教袭用,认为此王具足三十二种殊妙之相,拥有七宝千子。七宝中最重要的是轮宝,有金、银、铜、铁四种,据说“其轮千幅、具足毂辋、众相圆净,如巧匠成”(《施设足论》),可威伏一切。轮王即位时,此宝即从空中显现,殊妙光明映照王室。轮王因各自得到不同的轮宝而分为四种,分别称金、银、铜、铁轮王。他们各有不同的地域:金轮王领四洲;银轮王领东、南、西三洲;铜轮王领东、南二洲,铁轮王领南阎浮提洲。 ② 偈言:亦译“颂”(如玄奘、义净译本)。是佛经的一种体裁。由固定数字的四句组成。这里的“偈言”指别偈。 ③ 断灭:即断灭之见,简称“断见”。否定任何因果关系,认为一切都是绝对的空寂。为五恶见中的第二见,与“常见”相对,同称“边见”。也称“恶取空”,《愣伽经》称“增上慢空见”。被视为邪见中的极恶者。《止观》中说:“宁起我见如须弥山,不恶取空。”佛教认为诸法无我,即一切事物和现象均由一定的因缘关系而成,内部没有永恒的主宰,故而非常、非实。但同时承认因果关系的存在,不能认为因果相断,一切绝对空寂。如果这样,就是弃有着空,犹如避溺而投水,终不得解脱之门。 ④ 一切法无我:即诸法无我。为佛教“三法印”(印证是否真正佛教的标帜)之一。分两种,一是“人无我”,认为人由五蕴假合而成,没有恒常自在的主体;二是“法无我”,认为一切法皆由种种因缘和合而生,不断变迁,无恒常坚实的主体。 ⑤ 忍:梵文“羼提”的意译。亦译“堪忍”(玄奘译本)。分类较多,基本有三义:一“耐怨害忍”,即能够忍耐各种怨恨、仇害;二“安受苦忍”,即安于忍受各种苦难;三“谛察法忍”,即能认可佛教真理。由此三项推而广之,“忍”即是对于一切事物的信受认可。可见它属于智的一类。但佛教常指两种:一是忍耐违逆之境而不起瞋心(包括上述三义中的前二义),称“忍辱波罗蜜多”,为“六波罗蜜”之一。二是安住于佛教真理而不动心,为“智”的别称,最常见的是“无生法忍”,即大乘菩萨于佛教修习的一定阶段所获得的对实相真如的认识。流支译本即作“无生法忍”;真谛译本作“无生忍”(无生法忍的简称)。 ⑥ 贪着:“贪”即贪爱、贪欲、贪图。指染着于五欲之境而不离,爱恋于顺情之尘而无厌。为佛教“三毒”(贪、瞋、痴)之一。《俱舍论》卷16说:“于他财物恶欲名贪。”《成唯识论》卷6说:“云何为贪?于有(指众生本身)、有具(指众生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染着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着”即执着、染着、执取、不离。“着”是“贪”的必然产物。贪而无有厌足,着必趋而不息。
【译文】
佛又问须菩提:“须菩提,在你看来,可以通过三十二种殊妙身相观想如来佛吗?”
须菩提回答说:“是的,是的,可以借助三十二种身体相貌特征来观想如来佛。”
听须菩提这样回答,如来佛便立即告诉他说:“须菩提,如果以三十二种身相特征来观想如来佛的话,那么,转轮圣王也具备三十二种殊妙身相,他就是如来佛了。”
须菩提理解佛说此话的含义,便说:“世尊,按照我的理解,佛说这话的意思是不应以三十二种身体相貌特征来观想如来佛,因为三十二相只是有为之外相,而不是无为之法身,所以并不能代表如来佛本来清净之真性。”
这时,世尊又说了一句偈颂: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如来佛怕听法者又陷入另一个极端,便接着说:“须菩提,你是否有这种念头,‘如来佛不因为具备完美无缺的各种殊妙身相而得到无上圣智’。须菩提,你可不能这么想,认为如来佛不因为具备完美无缺的各种殊妙身相而得到无上圣智。须菩提,你是否有这样的念头,‘发心求证无上圣智者认为一切事物、现象、概念、特性等都是毫无因果联系的绝对空寂。’你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为什么呢?因为发心求证无上圣智的人,绝不能认为一切事物、现象、概念、特性等都是绝对虚无的断灭之相。你们应当知道,一切虽非真,但假有仍存在,正如无筏不得渡河,无指不得望月一样,无法则难以入道,无相亦难以悟性。只有既否定一切的实有,又否定一切的断灭,认识到非实的本质和假名的价值,才能悟得真如实相,证得无上圣智。”
如来佛对须菩提说:“假如有菩萨将恒河沙数世界的七宝全部拿来布施;再假如有人懂得一切事物、现象、概念等皆无独立、永恒的实体,并对此产生坚定牢固的认识,那么,这位菩萨的功德将胜过前面那位布施菩萨所得的功德。为什么呢?须菩提,因为各位菩萨实际上并不接受什么福德。”
须菩提对佛说:“世尊,怎样才叫菩萨不接受福德呢?”
“须菩提,菩萨悟得一切事物、现象、概念等皆无独立永恒的实体;同时又不否定这一切事物的价值。所以他一方面作福德;另一方面他又不贪着于福德。正因为如此才说菩萨不接受福德,不能说菩萨不接受福德就彻底否定了福德的价值,要知道菩萨作为发心求证无上圣智者,他将不持绝无因果、荡空一切的断灭之见。”
如来佛对须菩提说:“如来清静无为之性体,不必通过断灭一切有为之相来认识,但也不能执着于色身应化之迹象。如果有人说,如来佛好像是来了,又好像是去了;若来也不一定来,若去也不一定去,恍恍惚惚,似是而非。一会儿见其好像是坐着,一会儿看其好像是睡着。如此认识如来佛的人肯定没有理解我刚才所说之法的义理。为什么呢?因为如来应化的有为色身有来去坐卧之相,这是如来佛为教化众生的需要而应机变现的;但如来的法身本性却是无形无相、本来寂静的,它无处不在,遍布各处,所以说,如来既没有从哪个地方来,也没有到哪个地方去。如来的法身也就是诸法的实相真如,可以说山河大地、芸芸众生无处不有佛,无一不是佛,佛性布满虚空,灵应无方,如实而来,如实而去,只可证悟,不可眼观;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以此之故而名之为如来。”
【赏析】
本节经文可分为两大层次4个部分。两大层次即一方面不能以色身外相认识如来佛,以免有为之假相障蔽无为之真身。另一方面也不能通过彻底否定色身之相而认识如来佛,以免陷入绝无因果的断灭之见。第一层强调非实性;第二层强调非虚性。即既不认其真而妄生执着之心;又不视其虚而妄生恶空之见。既不左也不右,既对立又统一,一分为二,不走极端。这是本节经文的核心思想,也是整个《金刚经》般若思想体系的基本特色。前面我们曾说《金刚经》可分为两大主题,其一是否定虚无,其二是否定实有。前者是为防止断灭偏见,后者是为防止执实偏见。这与“即非——是名”双遣否定法也是完全一致的。
本节经文包括4个部分:
第一部分讲不能以色身外相认识如来。经文先以问答方式启发诱导,得出“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的结论。接着如来佛以偈颂的格式指出,如果有人以眼根可见的各种颜色、明暗、形象、动静等(统称为“色”)观看如来佛,以耳根可闻的各种音声特性来追寻如来佛,那么,这个人就是行于邪道,即偏离了佛所讲的非实假有、离相无住的中道实相之理。这样去认识如来佛是永远也不能悟得如来的法身本性的。这一部分通过否定身相的真实性,说明身相不同于佛性。相是表现于外的,有生灭变化的,非实假有的,非永恒常在的,所以是不能够妄生执着的;性是如来之法身,也即万有之实相,宇宙之本性,它是深藏于内、无形无象、不生不灭、非实非虚、永恒常在的。前者是认识可及的,而后者是一般认识所不能及的。
这里关于法身、法性的思想在其他5种译本中是比较明确的,表现在如来佛所说的偈颂中。除罗什本外,诸本偈颂皆为八句,其中前四句均与罗什本含义相同;后四句都提到佛之法身、法性问题。如流支本:“彼如来妙体,即法身诸佛。法体不可见,彼识不能知。”(诸佛法身是一种无形无象、不可见闻、一般见识所不能体悟的微妙法体)玄奘、义净译本后四句皆同:“应观佛法性,即导师法身。法性非所识,故彼不能了。”(意即应通过佛的法性之身观佛,而这法性之身又非一般认识能及的对象)。
第二部分讲不能绝对否定身相来认识如来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唯佛具有的无上圣智,所以文中说的得此圣智也就是指证成佛身。如来佛告诫须菩提说,不要认为佛是通过彻底否定各种妙相而得以证成的。这种彻底否定相的作法是不符合无上圣智之理的。此智要求人们看到相的非实性,但同时承认相的非虚性,包括圣智在内的一切无不是非实非虚的东西。唐玄宗注说:“菩提中道,不有不无。若作有念者,则堕于诸法常,诸法实非常;若作无念者,则堕于诸法断,诸法实非断。故于菩提中,不得生有、无见,亦不得作常、断说。”(房山石经《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非断”就是指非绝对的虚无,应承认假有的存在和价值。大乘“方便善巧”理论(即菩萨的修行济世普度众生)就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若没有这种“方便善巧”,大乘佛教恐怕早就消失了。所以,不能持绝对否定的观点。佛教称此为“断见”,即此处所说的“断灭”,与上面所说的以相求佛同样是一种邪见,甚至比有见更为可怕。所以,经中郑重宣布:“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断灭相”之说表明,绝对否定一切相的断灭之见本身仍未真正离相,它在否定相的同时,又执着于另一种相,亦即前文所说的“非法相”,其他经中所说的“空相”、“无相相”。可见破相并非究竟,去执才是目的。若执取一无相之相为绝对真实,同样未离意识分别,而是弃有着无,陷入对否定一切相之后的无相的执取。所以《大智度论》卷61中说的三种离相之一便是离无相相。
第三部分以功德较量的形式出现,是对上述两部分的举例说明。一切相皆非真实可取,故菩萨不贪福德;一切相皆非断灭无用,故菩萨仍广修福德。正因为如此,福德也有大小之分,如恒沙世界七宝布施之福就不如知一切法非实假有而成“无生法忍”所获的福德。
第四部分是对本节经文的总结。前面讲既不能以相见佛,又不能灭相见佛,那如来佛到底应如何看呢。这里说,一方面看如来佛有行、住、坐、卧四种“威仪”,但这只是外相,是法身如来的应化。另一方面,法身如来是无形无相,遍满各处的,所以“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根据如来佛所说的金刚般若无相无住之理,要看如来还是要透过来去坐卧这些表面现象,而看其寂然不动的真性。由于如来的法身同时也就是宇宙之实相,万有之真如,所以悟得此身,也就是悟得实相,得到解脱。可见,归根结底也是要即相离相,离相而悟实相。
另外,本节经文中的第一句问答之词颇令人费解。佛问须菩提可否以三十二种殊妙身相观如来。须菩提回答:“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前已出现过四次关于是否可以身相见佛的提问,其中有一次也是以三十二相来问的,每次须菩提都给予否定性回答,深得如来佛的赞许。怎么在法会快要结束,而且是须菩提“深解义趣”之后,对是否可以身相观佛的提问却作出肯定性回答?这种错误认识使得如来佛又以转轮王为例,启发他重新得出“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的结论。这与前面形成明显的矛盾。历史上,注释家们对此所作解释多难以令人信服。
根据现在资料及现存各种罗什译本,此处无一例外,皆作肯定答复,看来并不是译本流传过程中出现了讹变。但我们查对了其他各种译本,此处却无一例外的皆为否定性回答。另外,目前国际上所刊行的三个梵本中,吉尔吉特梵本和中亚梵本此处与罗什译本基本相同,亦为肯定性回答,只是罗什本中的“三十二相”在梵本中为“诸相具足”。综上可以推测,罗什译本既不是流传过程中出现了讹变,也不是罗什本人的误译,而是所据梵本的不同。由于前后逻辑上的不甚相通,所以很可能是所据梵本在流传过程中出现了差错。
【评赞】
于此段经文六祖惠能法师注解曰:“世尊大慈,恐须菩提执相之病未除,故作此问。须菩提未知佛意,乃言如是如是之言,早是迷心。更言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又是一重迷心,离真转远。故如来为说,除彼迷心。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转轮圣王虽有三十二相,岂能等同如来。世尊引此言者,以遣须菩提执相之病,令其所悟深澈。须菩提被问,迷心顿释。故云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须菩提是大阿罗汉,所悟甚深,得方便门,不生迷路,以冀世尊除遣细惑,令后世众生所见不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