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煨红薯之忆》原文|赏析

据说地球整个变暖了,科学家提出了很多论据,我不敢妄论是非,但北京近若干年来,确实比五十年代暖和多了。今年马年初三、初四,北京地区纷纷扬扬地下起了大雪,你看人们那股兴奋劲,仿佛故友重逢,老老少少打扮起来,拥到大雪中,踏雪拍照,打雪仗、堆雪人,不仅瑞雪兆丰年,给人们带来了希望的喜悦,而且大雪的清新空气,似乎也尽扫了心中的郁秽之气,唤回了人们童年的青春。

这样的大雪,北京真有几年没见过了。

五十年代可不是这样,哪个冬天没有几场大雪呢,那时刚解放不久,人们还有这样的口头禅:“电线杆子一叫,穷人家心惊肉跳。”“四九、五九冻死狗。”那会儿天寒地冻,北风凛冽,风刮过电线杆子就发出凄厉的呼啸声,零下一二十度的严寒,没有火炉,没有热炕头,日子是很难煎熬的。

那时,我住在鼓楼东大街,北风呼叫,大雪纷扬时,但凡有可能,人们宁愿守着火炉,蜷居在屋里,听着铁壶冒气的嗞嗞声。街头巷尾,寥落冷清,一派冬日萧瑟景象。但是离我家不远,却有个人们常愿光临的去处,那是在胡同口,一个中年汉子和一个中年妇女,每天清晨,用大油桶生起一炉旺火,架着大铁锅,上面严严实实,大小搭配,极有次序地煨着一锅红薯,红薯煨熟后,散发出诱人的甜香气味,在街头弥漫开来。这时大人、小孩就三三两两地聚过来,花上毛儿八分,吃个滚热的、刚出锅的红薯暖暖心,顺便在旺火旁烤烤手。红薯一色是红皮红瓤,煨熬得极有功夫,既透又酥,虽然烫嘴,一口咬下去,便觉如糖似蜜,又糯又软,热乎乎,顺溜溜地落下胃去。已经冻得发僵的身子,在几口红薯下肚后,顿觉温热起来,刹那间,有说不出的舒坦。真是“轻糯纤柔不胜齿,酥润腻滑有余香”。那红脸汉子一面按人们的要求挑着大小红薯,一面还用铁铲敲着锅沿,大声吆喝:“买红薯,赛蜜糖的红薯!不甜不要钱!”这倒不是虚诳的广告,而是实打实的豪言,只要看看围着这大锅人来人往的红火劲,就可看出这热腾腾的红薯确实是老少咸宜,深受欢迎的了。

我那时常光顾这价廉味美的红薯摊,因为离家近,端着粗蓝花碗,买上一大碗热腾腾的红薯,全家人就都品尝了。去的次数多了,这夫妇俩和我逐渐熟悉起来,每次总给我挑些又大又光洁的红薯。后来,红脸汉子悄悄告诉我:您每天下午三点以后再来买吧。我问他为什么呢,他说,那时,您就可以买“锅底”了。最初还不太明白,后来才知道,所谓“锅底”,是指这一大锅红薯卖到最后,只剩下压在最底层的少数红薯,那些红薯不仅煨得特别透,而且为极浓的甜汁所包裹。这“锅底”吃起来,与刚开始卖的那几层,真是不可同日而语,甚至几乎觉得这不是一般的红薯,它不仅入口就化,如蜜如饴,满嘴香甜,而且裹在红薯外面的浓汁,黏稠得几乎可以拉成丝。在所有的甜食中,我再没尝过能超过这样美味、细软、舒心的热红薯了。

这对夫妇的红薯只卖冬天这一季。似乎每天也只煨两大锅,夕阳西下前,就收摊了。但在收摊时,一定要把那用油桶改装成的火炉,严严实实地封好,第二天清晨,他们只要一捅,火苗就呼呼地窜上来,这也是个特殊功夫。有时,深夜从外面回来,经过胡同口,常看见三两人蹲在这大炉旁,原来是几个天涯沦落人,在滴水成冰的寒夜里,围着这散发着微温的铁炉取暖呢。我想,那对善良的夫妇大约没想到他们还无意中为这些沦落人办了这样的好事。

过两年,我搬离了鼓楼东大街。每到大雪纷飞时刻,就忽然想起那蓝花碗中既解饥又解寒的热呼呼的甜美红薯,更不用说那美妙无比的“锅底”了。于是不由得有怅然若失之感。

实际上,那些年,世事风云变幻起伏,生活并不安定。再偶然路过旧居的胡同口,虽然人来人往,情景依稀,那个大铁炉与那对善良的红脸夫妇却早已不知去向,难觅踪迹了。

“民以食为天”,人们大概都爱好美食。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文人的嘴似乎更馋些,更刁些,也更善于品尝各种各样的美食。不然,巴尔扎克怎么能写得出贪图美食的邦斯舅舅,陆文夫又如何能写出《美食家》这样传诵一时的作品呢?甚至孔老夫子,居然也早在两千年前就发出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样惊人的宏论。但我有时想,奇珍佳肴,固为人所好,其实也并不绝对,美不美,常与需要相联系。在最需要的时刻,一碗热面汤,一块热红薯,也可以带给人最大的满足与快感。我以为那感觉有时甚至在奇珍佳肴之上。所以民间至今还流传有某皇帝逃难时,难忘“翡翠白玉汤”,慈禧在流亡中,赞美窝窝头的故事,现在北京“仿膳饭庄”里的小窝头,到今天也还在作为特色点心保留下来呢。

我的感觉如此,不知那些地道的美食家们能否同意这看法。但每逢大雪洋洋洒洒落下,云凝水冻,寒木萧萧时,我总常常怀想起五十年代那胡同口的煨红薯与那对夫妇。只可惜,现在绕遍北京城,似乎也找不到这令我难忘的大众化的美味了。

1990年6月30日

(1990年《随笔》第6期)

赏析这是一篇回忆性的小品散文,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件难以忘怀的往事,一段暖人心扉、令人眷恋、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愈感珍贵的记忆,抒写了作者对美好事物、对人与人之间真挚情怀的向往与赞美。

毫无疑问,语言是“文学的第一要素”。文学艺术是以语言为物化手段的一种艺术形式,这句话一方面表明了语言的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语言本身还不是目的(“玩语言”除外),而是传达人们的审美意识,表现人们的思想感情的物质手段。那么,文学艺术的本质又何在呢?我以为,文学艺术的本质是情感。“诗缘情而绮靡”,文学艺术的价值就在于由情感表现而产生的巨大的感染力,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甚至可以将情感表现视为衡量一件艺术品高下的尺度——对散文、小品这种特殊的文学式样尤其如此。散文小品不图题材、主题的宏大,只求自我感情抒发得自由灵活、率真细密,亲感至诚,以情动人。本文最能打动读者的也正在一个“情”字。一对夫妇,一个煨红薯的摊子,不过是一个极平凡的景象,但在作者笔下,却是那么令人向往,妙不可言。不用说红薯煨熟后,“散发出诱人的甜香气味”;也不用说那红薯“如糖似蜜,又糯又软,热乎乎,顺溜溜地落下胃去”,真是“轻糯纤柔不胜齿,酥润腻滑有余香”;而且红脸汉子的大声吆喝,也是“实打实的豪言”,透着热情、淳朴。……在这里,我们感受到的已不再是平淡的景象,而是浸漫着“感情的分子”、灌注着作者浓厚的主观感情的一种动人的情境,在由此焕发起来的亲切温馨的氛围里,平淡和普通变得奇妙和美好。

作者的抒情并非直截了当,而是依附于事、于景,感事抒怀,情景交融,情真意切。作者先由一场大雪写起,触景生情,从雪给人们带来的欣喜展开对往事的回忆。在回忆当中,又采用了烘托和渲染的手法,以萧瑟冷清的雪景反衬那对煨红薯夫妇给人们带来的温馨,由对卖红薯过程的细致描写渲染中年夫妇淳厚的人情美,这样一来,既写了人物的活动,又将寄寓于活动中的人物的情致鲜活地表现出来,给人以美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