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贾》原文|赏析

蜀贾三人,皆卖药于市。其一人专取良,计入以为出,不虚价,亦不过取赢。一人良不良皆取焉,其价之贱贵,惟买者之欲,而随以其“良”、“不良”应之。一人不取良,惟其多,卖则贱其价,请益则益之,不较,于是争趋之;其门之限,月一易;岁余而大富。其兼取者趋少缓,再期,亦富。其专取良者,肆日中如宵,旦食而昏不足。郁离子见而叹曰:“今之为士者,亦若是夫!昔楚鄙三县之尹三:其一廉,而不获于上官,其去也,无以僦舟,人皆笑,以为痴。其一择可而取之,人不尤其取,而称其能贤。其一无所不取,以交于上官,子吏卒而宾富民⑾,则不待三年,举而任诸纲纪之司,虽百姓亦称其善,不亦怪哉!”

(《郁离子》)

注释①蜀贾——蜀地商人。蜀,古国名,在四川中部偏西。②赢——获利。③不较——不计较。④限——门槛。⑤再期(ji)——两年。期,周年。⑥肆——店铺。⑦楚鄙——楚国的边远地方。⑧尹——此指县官。⑨僦(jiu)——租赁,雇用。⑩尤——指责,怪罪。⑾子吏卒而宾富民——把手下的吏卒看成儿子,把富豪看成自己的宾客。

赏析这篇短文分为前后两段。前者说的是药材商的经商之道,后者说的是三个县太爷的为官之道,二者都或守本份,或耍伎俩,或使道法,结局也迥然不同。作者使其两两相对,耐人寻味。

老实经商,专门进上等药材、货真价实、不掉谎的商人和廉洁为官者,下场都极惨:前者生意清淡,没人光顾,闹得吃了上顿缺下顿;后者不仅上司不喜欢,离任时连雇船的钱都没有,还被人耻笑。

另一个商人,兼收上等、下等药材,善于迎合顾客心理,要贵的给好药,要贱

的则给次品,和那位善于瞅准机会,能捞就捞一把的县令,命运也颇为相似:前者虽未能暴富,但两年后也发了财;后者则得到贤能的美名。

第三个商人则颇有心机,专门进次货,以多为善,用低价格招揽顾客,且要添就添点,毫不计较,于是顾主盈门,踏破门槛,一年多即急剧暴富;和这个暴发户一样,那位“无所不取,以交于上官,子吏卒而宾富民”的县太爷,手段也很“高明”,不仅大肆贪污、受贿,搜括民财,还会巴结上级,又能对下属实行小恩小惠,还对有钱的人,待之如宾客,用今天流行的话来说,此公给自己编织了一个十分有用的关系网,因而不到三年,果然春风得意,被举荐当上了法律纲纪部门的长官。

作者这样的对比有何用意?

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古代社会,商人是被贱视的,故俗话说:“无商不奸。”短文前半部所展示的经商门道,实是说明大奸大富,小奸小富,不奸不富。刘基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发现奸商的生意经和堂而皇哉、自许清正廉明的封建官场的“官经”如出一辙,原来也是大贪大富,小贪小富,不贪不富,而且为官是从政,不仅涉及致富一途,而且,更加码一层:大贪大贵,小贪小贵,不贪不贵。作者就是在两相比较中,把商场与官场画了等号,认为贪官和奸商没有区别。在作者所生活的时代,实在是对七品县太爷极大的揶揄!而今日拉帮结派、贪污受贿以中饱私囊者,竟屡禁不绝,人民的公仆,有的竟和古之贪官无异,岂不令人悲愤扼腕!

至于文中所云,人们以清官为痴,以小贪者为贤能,对大贪官百姓却“称其善”,作者认为这是很奇怪的事。其实,这不过是平民百姓在长期的欺骗宣传下,又不了解官场内幕,只看现象,不见本质的糊涂看法而已,以为当官能不断高升就是好官。统治阶级的思想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嘛!不足为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