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弥逊《李弥逊》原文与历代鉴赏评论
【小传】
李弥逊(1089—1153),字似之,号筠溪居士,又号普观居士,连江(今属福建)人,居吴县。撰子。大观三年(1109)上舍第一。调单州司户,再调阳谷簿。政和四年(1114),除国朝会要所检阅文字。后以南宫舍人使契丹,擢起居郎。以封事剀切,贬知卢山县,改奉嵩山祠。宣和七年(1125),起知冀州。靖康元年(1126),召为卫尉少卿,出知瑞州。二年,以江东运判领郡事。建炎元年(1127),除淮南路转运副使。绍兴二年(1132),知饶州。五年,知吉州。七年,复迁起居郎,试中书舍人。秦桧当国,主和议,弥逊以力陈不可向金行君臣之礼,忤桧。九年,以徽猷阁直学士出知筠州,改知漳州。明年,归隐福建连江西山。十二年,落职。闲居十余年,常忧国,无怨怼意。二十三年卒,年六十五。
【传记资料】
《宋史》卷三八二本传
柯维骐《宋史新编》卷一三七
王洙《史质》卷六十
钱士升《南宋书》卷二十四
《筠溪集》附录《筠溪李公家传》
《宋元学案》卷四
厉鹗《宋诗纪事》卷三十八
张㫤《吴中人物志》卷二
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卷二十七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三《跋李侍郎武夷诗》
【著述】
李弥逊有《筠溪集》二十四卷,《筠溪乐府》一卷。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八:《筠溪集》二十四卷。户部侍郎连江李弥逊似之撰。大观三年上舍第一。知冀州,能抗金敌。摄江东帅,与李忠定平周德之乱。晚为从官,沮和议,坐废而终。
【序跋】
楼钥《攻媿集》卷五十二《筠溪文集序》(作于嘉定四年。亦见《筠溪集》卷首)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九八:《筠溪乐府》一卷。宋李弥逊撰。弥逊有《筠溪集》,已著录。此编旧本附缀《筠溪集》末。考弥逊家传称所撰奏议三卷、外制二卷、诗十卷、杂文六卷,与今本《筠溪集》合,而不及乐府,则此集本别行也。凡长短调八十一首。其长调多学苏轼,与柳、周纤秾别为一派,而力稍不足以举之,不及轼之操纵自如。短调则不乏秀韵矣。中多与李纲、富知柔、叶梦得、张元幹唱和之作。又有鹏举座上歌姬唱夏云峰一首。考岳飞与汤邦彦,皆字鹏举,皆弥逊同时。然飞于南渡初,倥偬戈马,不应有声伎之事。或当为汤邦彦作欤?开卷寄张仲宗《沁园春》一首,注“《芦川集》误刊”字。然《蝶恋花》第五首,今亦见《芦川集》中,又不知谁误刊也。自《虞美人》以下十二首,皆祝寿之词。颟顸通用,一无可取。宋人词集往往不加刊削,未喻其故。今亦姑仍原本,以存其旧焉。(编者按:所云“鹏举座上”词,参见后录《浪淘沙》词下所考)
【总评】
杨慎《词品》卷四:李似之,名弥逊。仙井监人。自号筠翁。宋南渡名士。不附秦桧坐贬。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九八:其长调多学苏轼,与柳、周纤秾别为一派,而力稍不足以举之,不及轼之操纵自如。短调则不乏秀韵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