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时行《冯时行》原文与历代鉴赏评论
【小传】
冯时行(?—1163),字当可,号缙云,壁山(今属四川)人(《宋诗纪事》卷五十二作巴县人)。宣和六年(1124)进士,历江原县丞。绍兴六年(1136),知丹陵县。八年,以政优召对,力言和议之非,忤秦桧,知万州。十二年,勒停,归缙云山中。授徒讲学十余年。桧死后,二十七年,起知蓬州,旋为侍御史王珪论罢。二十九年,知黎州。三十一年,迁知彭州。隆兴元年(1163),提点成都府路刑狱,是年卒。
【传记资料】
蹇驹《古城冯侯庙碑》(《缙云集》附)
陆心源《宋史翼》卷十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八十四《跋张敬夫与冯公帖》
《宋元学案》卷三十
厉鹗《宋诗纪事》卷五十二
【著述】
冯时行精于易学,有《易论》二卷。文集名《缙云集》五十五卷,已佚。今存四库本《缙云文集》四卷,卷四存词十二首,周泳先辑为《缙云乐府》一卷。《全宋词》又自《永乐大典》补辑一首。
【序跋】
周泳先《唐宋金元词钩沉·缙云乐府辑本题记》:《宋史·艺文志》载《缙云文集》五十五卷,久佚。四库四卷本乃据明嘉靖中重庆推官李玺刻本传写者,词附卷四。金陵唐圭璋四库全书宋人集部补词,自《大典》梅字韵搜得《醉落魄》一阕,适为集本所无,是当可文集原本明初尚存也。泳先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