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
【本书体例】
金庸著。50回,141万3千字。香港明河社1981年8月版。
清康熙年间,扬州丽春院妓女韦春芳之子韦小宝,不知其父为谁,因自幼在妓院长大并混迹于市井之间,学得一身流氓无赖的习气,惯于阿谀奉承、厚颜无耻之术,爱看戏,善赌博,会骂人耍赖。唯一长处,便是在戏文之中学得一些“江湖义气”。一日跟随江湖好汉茅十八远道赴京,不幸双双被清宫太监海大富所擒。正当无计可施之时,适逢海大富服止咳之药过多而至双目失明,韦小宝侍机杀死小太监小桂子。危急之际,只得扮起小桂子在清宫中做一名小小假太监。因精于赌博之技,得到同僚的好感,而又因无意之中陪一少年人“小玄子”摔跤而获少年皇帝康熙所喜爱(“小玄子”正是康熙皇帝玄烨)。并从此将错就错,混迹于宫廷。没想到机缘凑巧,他在妓院市井间所习得的种种无耻无赖之技,在宫廷之中居然尽皆适用。数年之中,竟飞黄腾达起来,成为康熙皇帝面前大红大紫的人物。韦小宝为康熙刺杀大臣鳌拜;救助在五台山出家的顺治老皇爷;护驾康熙为之代受一剑;揭破假太后的奸谋并让真太后重见天日;为康熙进行和平外交使得沙俄苏菲亚女皇、蒙古王子葛尔丹、西藏喇嘛桑结等不再与叛王吴三桂结盟;炮轰卖国组织神龙教;擒获逃亡的假太后;捉拿吴三桂之子吴应熊;安抚台湾;与沙俄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等等,建立不朽奇勋,以至于成为清初康熙年间的第一传奇人物。
韦小宝之成为第一传奇人物及建立无数奇功,不仅包括康熙的宫廷中为满清统治者所赏识,而且还在社会各阶层、各组织、朝野江湖之间都能所向披靡,甚至扬威域外,两赴沙俄建立奇功。……因刺杀鳌拜,从而为郑成功麾下的反清组织天地会的总舵主陈永华(陈近南)所赏识,并收之为徒,立为天地会十堂之一的青木堂主。又拜前明公主、反清义士独臂神尼为师,学得“神行百变”的奇功;在卖国组织神龙教中居然因随机应变、机缘凑巧而成为教主洪安通的宠信之臣、五龙使之一的白龙使,而最后又叛教毁教,建立奇功……。
韦小宝在清廷中由一假太监而至最后的一等鹿鼎公——离封王只有一步之差——乃至大红大紫、炙手可热。而在反清廷的组织天地会中也是应付自如,乃至得到了著名遗老顾炎武、黄宗羲等人的赏识。然而毕竟“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忠义难以两全”,如向康熙皇帝尽忠就必须为康熙皇帝扫平天地会,从而陷于不义之中;相反,如向天地会主徒尽义,那就必须坚持反清复明,从而推翻清廷,这又陷于对康熙皇帝之不“忠”。……如此,韦小宝虽机灵百变,却也深感为难之至。其结果,只有选择逃避一途,率领他的七位夫人即苏荃(原神龙教主洪安通夫人)、方怡、沐剑屏(原反清组织前明沐王府之公主)、曾柔(反清组织、王屋山强盗之女)、双儿、阿珂(李自成、陈圆圆之女)、建宁公主(满清假太后之女)等弃官归隐,告“老”还乡。从此不知所终。……
这部小说是金庸最长的小说之一,也是其最后的小说之一——《鹿鼎记》写作开始得比《越女剑》早,但结束得比《越女剑》晚一年多,因此也可以算是金庸的最后一部书。——金庸曾说自己的小说“晚期的比前期的好,长篇的比短篇的好”,而这部《鹿鼎记》则既是最长、又是最晚,可谓金庸小说的炉火纯青的“绝顶”之作。
这部小说的最主要的特点是将武侠小说历史化、历史传奇化、传奇文化化,从而步步深入、层层深入,到最后返朴归真。
金庸的小说,多半是一半武侠,一半历史,或曰“一半在江湖,一半在江山”。从而将武侠小说历史化可以说是金庸小说的一种一贯的特点。但此前的小说,其历史背景及历史线索与人物,大都在传奇的武侠故事的框架中出现,从而成为其武侠小说的一种有机的组成部分。而《鹿鼎记》则是将江湖武侠人物及其事件纳入历史发展的框架与线索之中。以至于金庸这部小说问世之后,不少人疑为“伪作”,纷纷去信讯问于金庸。金庸在这部小说的《后记》中写道:“……如果没有特殊的意外(生命中永远有特殊的意外),这是我最后的一部武侠小说。然而《鹿鼎记》已经不太象武侠小说,毋宁说是历史小说。这部小说在报上刊载时,不断有读者写信来问‘《鹿鼎记》是不是别人代写的?’……《鹿鼎记》和我以前的武侠小说完全不同那是故意的。一个作者不应当总是重复自己的风格与形式,要尽可能尝试一些新的创造。”
虽然这部小说将武侠传奇小说历史化,但它本质上又不是一部历史小说。因为它进而又将历史传奇化了,从而它实际上是一部传奇小说,或曰历史的传奇小说。中国古籍之中,有关历史,向有“正史”与“野史”之分,在某种意义上,这部小说也可以说是一部“野史”。是一种传奇化了的历史。这部小说中的大部分人物如康熙、鳌拜、李自成、吴三桂、索额图、苏菲亚公主、伊凡大帝,乃至陈永华(小说中的陈近南)……等等都是真实的历史人物,且小说中的重要事件如吴三桂叛乱、杀鳌拜、收复台湾,中俄签订边界条约《中俄尼布楚条约》(这是中国对外关系史上第一份平等边界条约文献)……等也都是真实的。然而小说的格调与笔法却又显然是传奇的,比如写到韦小宝去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的前前后后的过程等完全是虚构的,是一种传奇的、乃至是不无荒诞的笔墨写成的。
进而,小说《鹿鼎记》虽然将历史传奇化,但却没有仅止于此,而是将其进一步传奇文化化了。这主要地体现在小说的氛围、小说的人物形象塑造以及小说人物的心理、尤其是小说的深层结构与“形而上”的意义上。
小说的主人公韦小宝这一形象是一个极为独特的典型形象。他已不再是一位“武侠人物”——因为他既不会“武功”,又不是一位江湖上的“侠客”——而是一位生于市井,混迹于宫廷的传奇人物。这一人物的形象的特殊意义,正在于他是中华民族的“民族文化”的一种结晶,一种代表及其典型性格。他的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厚颜无耻、营私舞弊、见风使舵等等不良习性,正是我们民族文化性格中的糟粕的一种集中体现。有意味的是,这一人物的“文化”根基并非来自于书本(韦小宝目不识丁)而来自于市井间的社会生活及痛苦人生,他爱看戏文,精于赌博,这就是他的“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的两个基本源头与基础。其次,小说中韦小宝的经历也正说明了这种性格无论是在市井到官府、从妓院到宫廷、从江山到“江湖”……等都能畅通无阻的“通行证”。这就大大地深化了小说的主题,揭示了中国封建文化的本质。再次,这一人物性格的诞生,固是中国封建文化——包括朝野市井与江湖——的浸染的结果,同时也来源于现实生活与痛苦人生的经验与教训,更进一步地说,这种性格是整个文化环境的产物。韦小宝之所以会这样以及之所以要这样,说穿了无非是为子要“保护自己”,为了要“混下去。”也就是说是一种生存的本能与文化环境的双重产物。是一种扭曲的、变态的性格,他的根源,当在“文化”中去找寻。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人物固然谈不上是什么“好人”或“善人”,不是什么侠客或忠臣,同时他也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坏人”“恶人”或者“奸徒”。而是一种复杂的、扭曲的文化性格,值得玩味,也值得深思。
小说中,除了主人公韦小宝之外,康熙皇帝玄烨可以说是作品的“第二号人物”。这也是一种极为成功的典型人物。他生于宫廷,出身满族,然却又饱读中国汉人的圣贤之书,从而才智过人,堪称一代英主。尤其是他心胸博大,眼光开阔,引进新术,自学数学及外文等等,实是满清皇帝中的佼佼者。他所建立的不朽功业更是辉煌。然而,在小说中,真正值得人注意的还并不在这里,而在于康熙这一人物与韦小宝的一种特殊的亲近关系上。康熙皇帝身为至尊,而且是一代英主,却与韦小宝这一小流氓无赖,而且是“下九流”的人物居然有一种特殊的亲密关系,看起来不免有一点不可思议。然而这正是小说的深刻而独特之处,康熙与韦小宝所以会成为一对朋友,固然是出于一种少年人的天性相通——不是皇帝与“太监”之间的友情,而是“小玄子”(康熙)与“小桂子”(韦小宝)两位少年之间的友情,是一种少年人之间喜爱热闹、喜爱打斗、喜爱放任自己一任天性发展的一种深厚友情。其次,康熙皇帝虽为至尊,却颇寂寞,因而也需要有韦小宝这种灵活机变的“弄臣”与之陪伴。再次,康熙皇帝因为身为皇帝,受到种种限制,不能象寻常人一样地走出宫廷,建功立业,享受那种火热而快意的人生。因而需要韦小宝这样的一个“代用品”或“替身”。——韦小宝的才智与技艺皆不如康熙,那么,书小宝能建功立业,康熙自然也能。更何况韦小宝许多功业,都是由康熙先行筹划与安排妥当之后才由韦小宝去执行的。因此,康熙在韦小宝的功业中,能享受到一份特殊的快感。——最后,综合上述一切,我们便能看出,韦小宝与康熙这二人之间的特殊友情,实际上是一种“性格互补”,或是一种性格的“正反两面”“显密两端”。看起来康熙身为至尊,但其内心与韦小宝有相通之处,进而,他为一个统治者,必须端方守礼从而有“人君气象”,但在其性格深层次中,未尝不希望或需要韦小宝的那种赤裸裸的卑鄙无耻乃至鄙陋无文的快意。这两个人物,是社会文化的两极,然而又是一种共通的两极,形成一种特殊的文化圈或文化性格圈:统治者的文雅英明与被统治者的鄙陋无文,统治者的伪善守礼与被统治者的赤裸无耻,统治者的虚荣与被统治者的阿谀乃至统治者的“统治”的需要与被统治者的“自我保护”及“寻求倚赖”的需要之间……显然是有一种极为微妙而又隐密的相通的渠道。这二者显然能够“合二而一”,从而能建功立业,所向披靡。
至于其他人物,如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虽英雄盖世,声望远播,乃至在江湖上有所谓“为人不识陈近南,纵是英雄也枉然”的口号。然而他的事业却终于以悲剧告终。而他的性格亦本身就是一种悲剧性格——这也正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性格的一种典型的表现——他反清复明,显然只是反对胡虏而并不是反对封建王朝的统治,甚而不能,也不敢“取而代之”;他反清复明,虽有“驱除鞑虏”之意,但一半在于“民族大义”,而另一半则正是为了维护“明朝道统”,因而除此之外不能有任何的“异动”。鉴于此,江湖间的“反清复明”的组织之间根本不可能达到团结统一,而是“内耗”,如天地会沐王府之间虽都是“反清复明”,但所拥立的“幼主”不同,因而产生种种令人失望的可悲的争斗,甚而在天地会内部,在郑成功的子孙之间,亦相互争权夺利,从而演进到互相猜忌乃至互相残杀……以至于陈近南只得“聊尽人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最终并非死于清廷之手,而是死于其主郑克塽之手,真是可悲可叹之至。然而仔细思之,陈近南的悲剧结局又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而其性格本质上就是一种悲剧的文化性格。诸如“忠君”而并不是“忠于真理”;“复明”而不是完整的“民族大义”;“反清”而不是反抗“封建体制”……等等,这一切当然不仅是陈近南的性格的悲剧,同时也是中国文化的悲剧及民族时代与历史的悲剧。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这部小说中已基本上超越了“大汉族主义”及“汉族本位主义”这样的狭隘的“民族大义”及其理想的旧观念,从而着眼于“中华民族”(包括多民族统一)的这样一种大民族文化的揭示。从而小说中的康熙虽为满族皇帝却没有被丑化,而陈近南虽为汉族“反清复明”的英雄亦没有因此而被神化。——更有趣而又有意义的是,小说的主人公韦小宝,只是妓女韦春花之子,至于其父亲是谁,则始终是一“悬案”。直至小说的最后,我们也只知道,他的父亲可能是汉人,也可能是满人、回人、蒙古人或西藏人,唯一可以肯定的只是,他绝非“外国鬼子”的儿子,而是一位“纯”中华民族的“杂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