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近代散文作品·清代·狱中杂记》简析
方苞著。见《方望溪先生全集》。收于《古代散文选》下册。康熙五十年(1711),方苞因《南山集》文字狱的牵连,被关进刑部狱,本文即是他在狱中耳闻目睹的纪录。文章揭露狱中的主要事实:一、狱中的起居与卫生条件极端恶劣,不顾犯人的死活,以系囚的人多为有利可图,往往造成疾疫大作。二、刽子手、掌管捆绑犯人的以及专管上镣铐、打板子的狱卒,都以自己执行的职务作为敲诈勒索的手段,穷凶极恶,无以复加。三、在监狱中任职多年的役吏,私自篡改文书,偷换奏章,改填姓名,贪赃枉法,无所不为。四、在狱中久住屡次犯罪的奸民,与差役、狱卒相互勾结,狼狈为奸,以监狱为牟利之所。本文在记述狱中种种骇人听闻的事实时,处处表现出作者对含冤负屈,贫而无告的受害者的深厚同情。文章材料丰富,头绪纷繁,却处理得有条不紊,层次井然。文笔平易谨严,真实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