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斋记·〔清〕郑日奎》原文|译文|注释|赏析

〔清〕郑日奎

于堂左洁一室为书斋,明窗素壁,泊如也。设几二,一陈笔墨,一置香炉茗碗之属。竹床一,坐以之;木榻一,卧以之。书架书筒各四,古今籍在焉。琴磬麈尾诸什物,亦杂置左右。

甫晨起,即科头拂案上尘,注水砚中,研墨及丹铅,饱饮笔以俟。随意抽书一帙,据坐批阅之。顷至会心处,则朱墨淋漓渍纸上,字大半为之隐。有时或歌或叹,或笑或泣,或怒骂,或闷欲绝,或大叫称快,或咄咄诧异,或卧而思,起而狂走。家人瞷见者,悉骇愕,罔测所指,乃窃相议,俟稍定,始散去。婢子送酒茗来,都不省取。或误触之,倾湿书册,辄怒而责,后乃不复持至;逾时或犹未食,无敢前请者。惟内子时映帘窥余,得间始进,曰:“日午矣,可以饭乎?”余应诺。内子出,复忘之矣。羹炙皆寒,更温以俟者数四。及就食,仍挟一册与俱,且啖且阅,羹炙虽寒,或且味变,亦不觉也。至或误以双箸乱点所阅书,良久始悟非笔,而内子及婢辈罔不窃笑者。夜坐,漏常午,顾僮侍,无人在侧,俄而鼾震左右,起视之,皆烂漫睡地上矣。客或访余者,刺已入,值余方校书,不遽见。客伺久,辄大怒诟,或索取原刺,余亦不知也。盖余性既严急,家中人启事不以时,即叱出,而事之紧缓不更问,以故仓卒不得白。而家中盐米诸琐务,皆内子主之,颇有序,余是以无所顾虑,而嗜益僻。

他日忽自悔,谋立誓戒之,商于内子。内子笑曰:“君无效刘伶断饮法,只赚余酒脯,补五脏劳耶?吾亦惟坐视君沉湎耳,不能赞成君谋。”余惝然久之,因思余于书,洵不异伶于酒,正恐旋誓且旋畔;且为文字饮,不犹愈于红裙耶?遂笑应之曰:“如卿言,亦复佳,但为李白妇、太常妻不易耳。”乃不复立戒,而采其语意以名吾斋,曰“醉书”。

——《静庵集》

〔注释〕 科头:脱帽露头。 “为文字饮”两句:意为沉湎于书,还是胜于沉湎女色。 李白妇:李白有《赠内诗》云:“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虽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 太常妻:东汉周泽为太常,卧病斋宫,其妻窥问所苦,泽以妻子干犯斋禁,竟将其送交诏狱谢罪。时人讥之曰:“生世不谐,为太常妻。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一日不斋烂如泥。”言周泽不近人情,难为其妻。

书斋是古代知识分子读书与修身的地方。每一个读书人都在书斋里作过五光十色的梦,有着深厚的感情,自然就有写书斋的文章产生。这种文章通常就叫做斋记,一般总是记叙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书斋的环境、位置、风景、陈设、修造经过等;二是斋主的志趣、襟抱等,而以抒情明志为旨归。由于古代知识分子的志趣与抱负离不开儒家思想的藩篱,这样的文章难免缺乏生气,面目大同小异。只有突破此种格局,才可能写出好作品。明代归有光的《项脊轩志》可谓破格之作,它通过对书斋的记叙,把祖母、母亲和妻子三代女性倾注在自己身上的爱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出色的抒情文。这篇《醉书斋记》可算是斋记中的又一篇破格文字。它借记叙书斋得名的由来,给自己画了一个书呆子、书蠹虫的肖像漫画,叫人忍俊不禁,也叫人油然而生敬意,妙不可言。

作者为什么要给自己画这么一个漫画像,恐怕也没什么深意,无非是记下自己如痴如狂、废寝忘餐地读书、校书、写作的真实情况,说明自己心之所向、情之所钟唯在书,别无他嗜,也别无他求。读书人迷于书、醉于书,非但无可非议,而且是一切成就的基石。所以作者并不以自己的失常行为为丑事,相反倒可以此矜才显能,于是放开笔墨,无所顾忌地“丑化”自己。这种“丑化”,也就是美化;“丑化”到了极点,也就是美化到了极点。

作者“丑化”自己的书斋生活,大致从如下几个方面着笔,一是如癫如狂,二是废寝忘餐,三是怠慢宾客。这三个方面都不是直陈其事了事,而是对其怪僻行为作了有声有色的描述。像写其读书时的异常行为:“有时或歌或叹,或笑或泣,或怒骂,或闷欲绝,或大叫称快,或咄咄诧异,或卧而思,起而狂走。”同时还写出这种异常行为引起家人的惶惑惊恐,怀疑他是否发了疯:“悉骇愕,罔测所指,乃窃相议,俟稍定,始散去。”如此既有正面描述,又有侧面反衬,其癫狂情态就活灵活现了。后面写他的废寝忘餐、怠慢宾客也都如此,一个十足的书痴形象也就跃然纸上了。

后面对自己愿意悔改,要在妻子面前立誓,而未得到批准的描述,则是有意在书痴形象上添涂一层滑稽色彩。人们的任何癖好一旦形成是不容易改掉的。作者嗜书成癖,虽有点不近人情,但比沉湎于酒、沉湎于女色又高一筹,是一种有益无害的癖好。所以他的妻子对他的自言悔改并不相信,也不去计较,只是取笑他想学刘伶戒酒,赚她的酒脯下肚。话中包含着几分幽默,也体现着对丈夫的宽容与支持。作者也自知难改,正好就此顺水推舟,不言悔改之事,也以一句俏皮话回报妻子:“如卿言,亦复佳,但为李白妇、太常妻不易耳。”其中有几分忏悔,也带几分感激,更多的却是幽默与调侃。如此一番自悔的表白,不仅没有掩藏自己的呆子气,倒是欲盖弥彰,越发显得呆了。文章也就在这诙谐轻松的气氛中点题收束,戛然而止。而留给读者的除了幽默以外,也不无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