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钟惺
富者余资财,文人饶篇籍。取有余之资财,拣篇籍之妙者而刻传之,其事甚快。非惟文人有利,而富者亦分名焉。然而苦不相值者何也?非人也,天也。奚以明之?资财者,造化之膏脂;篇籍者,造化之精神。浚膏脂以泄其精神,此其于事理两亏之数也。人不能甘,而造化肯听之乎?故曰天也。呜呼,此资财之所以益蠹,而篇籍之所以益晦也。友人潘景升著书甚多,所辑三吴越中杂志,事辞深雅,心力精博,盖地史之董狐也。募刻于好事者,而多不能给。予谓此雅事也。昔扬子云作《太玄》,蜀富人赉钱十万,求载一名不许;今开口向人,已出下策矣,况言之而不应乎!钱受之曰:今天下俚诗恶集,阗咽国门,此其剞劂之费,岂非资财所为乎!予曰:此非造化精神所存也。无损于精神,而徒用其膏脂,亏其一焉,或亦天之所不甚忘也。
——《钟伯敬合集》
〔注释〕 浚(jùn):掘取,榨取。 潘景升:即潘之恒,景升其字,歙人。倜傥奇伟,所友皆一时文坛领袖。以诗称金陵。
友人募刻吴越杂志不利,钟惺为之作说,宽解一番。不过,所题绝非强作劝慰,实也有感于时风而发,并且,论说之中,处处体现了钟惺自己的文学标准与原则。
正如与他同年进士及第的钱谦益(字受之)所指出的:当时东南之都,号称人文渊薮,作者云集,其中自然不乏附庸风雅、滥竽充数之辈。而此辈犹不惜资财,广为刊行其集,致使恶俗粗劣之作泛滥不已。其后果,不仅浪费大量“造化之膏脂”,使之难以用之正途;而且那些以文人自居者因此淆乱了对真正的文学性质之认识。这就是所谓“资财之所以益蠹,而篇籍之所以益晦也”。
在钟惺看来,文学(即他所说的“篇籍”)应属“造化之精神”,这是一个铁定的标准,决不能降格以求。那些大量刊刻的庸劣之作,根本不是造化精神所存,因而不得列入文学之林。文中虽没有对“造化之精神”作详解,但我们参照他其他有关文论的篇什可知,此“精神”并非泛指,而是要求作者虚怀定力,厚养性灵,独往冥游于寥廓之外,方有可能悟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