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伟业《追悼》原文翻译及赏析

追悼·吴伟业
秋风萧索响空帏,酒醒更残泪满衣。
辛苦共嚐偏早去,乱离知否得同归。
君亲有愧吾还在,生死无端事总非。
最是伤心看稚女,一窗灯火照鸣机。

顺治四年(1647),吴伟业的妻子去世,这对刚刚经过易代之痛的诗人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巨大的精神打击,因此国仇家恨都融铸在这首感人至深的悼亡诗中。

诗人与妻子一起度过了十几个春秋,明崇祯四年(1631),吴伟业参加会试,得了第一名,当时有人以为科场有弊,明思宗亲阅了他的考卷,批了“正大博雅,足式诡靡”八个字,并特赐他归里娶亲,这在当时自然是一种殊荣,就此他与妻子郁氏结成了百年之好。然而,随着明朝的覆亡,诗人的生活转入动荡,但郁氏始终是他忠实的伴侣,如在她去世前的两年,诗人一家曾避难矾清湖,后一起回到老家,然谁知妻子竟过早地离他而去,怎不令诗人悲痛欲绝。

秋风起了,带着寒意,给人以萧索落寞之感,时时拂动着空荡荡的帐幔,像是有意撩起人的愁思。“空帏”已逗出人去楼空的怅惘,诗人再也见不到妻子那熟悉的身影,听不到她帐边的絮语。于是,他只能借酒去浇愁,但那绵绵不尽的愁思岂是酒可排遣的,“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待到更残夜阑之时,诗人不觉泪下沾襟,青衫尽湿了。这两句刻画人去楼空及自己黯然神伤的情景十分真切。郁氏是与自己患难与共的结发夫妻,遍嚐了半生的辛苦,却过早地离开了诗人。然而等待自己的更是没有穷尽的乱离和忧愁,所以诗人怀疑是否可应合古人所谓“死则同穴”的结局。梅尧臣的《悼亡诗》中就有“终当与同穴,未死泪涟涟”之句,而吴伟业更深一层去写,因为现实生活中的颠沛流离真使他担忧自己不知会埋骨何处,“死则同穴”的愿望也未必能实现,这就比梅尧臣的诗句更为沉痛。同时,这三、四两句中实已暗示了深深的家国之恨,世道乱离是令他饱嚐艰辛的根本原因,而在此困境中相濡以沫的夫妻之情就弥足珍贵了,但如今却要他一人走完这漫长而艰辛的人生之路。所以五、六两句更从国变之后自己的心理落笔,由悼亡而写到了自己的处境。诗人亲历沧桑之变,作为一个曾受到崇祯皇帝殊恩的前朝遗臣,鼎革以后理应以身殉节,所以他自以为自己的苟活是愧对君父的。而如今死神又夺去了他相伴多年的妻子,因此他感到了生死的无常,似乎事事都令人生悲。“事总非”三字包括了国事、家事,既有国破家亡的幽愤,也含生离死别的悲伤。这样就把个人的哀思与时代的悲剧紧紧联系在一起,令诗意更为深广。最后两句忽然宕开一笔,以叙述代替抒情,说最伤心的莫过于看到幼小的女儿和那窗下灯伴妻子生前用过的织机。幼女与织机都是妻子撇在人间的遗物,然每一视之,便勾起诗人的无限悲伤。一个难以排遣的疑问在他心中盘旋:她为何如此匆遽地抛下这一切而离开人世呢?这两句虽以幼女和鸣机两个具体的物与人作结,却更真切地表现了他对亡妻的思念。睹物思人,触景生情,真有“望庐思其人,入室想所历”(潘岳《悼亡》)的情感。

吴伟业的诗一般造语整饬,词藻华丽,喜用典故,甚至有晦涩之弊,他晚年自评诗曰:“缕金错采,不能到古人自然高妙之处。”但这首七律却能平平道来,浅浅写出,不用典实,不假藻采,以极浅切的语言表现出极深沉的感情,在梅村诗中可谓之别调,可谓至情无文,却不失为一首感人肺腑的言情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