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对分为“字面假借对”和“谐音假借对”两种基本形式。所谓字面假借对,指在对仗中直接借用字面义,即字面本义。例如:
回日楼台非甲帐,去时冠剑是丁年。(温庭筠《苏武庙》)
“甲帐”之“甲”用天干本义,甲帐指汉武帝所造帐帷,以甲乙丙等天干排序。“丁年”之“丁”本义乃指成年男子,壮丁之谓。此处却借用了“丁”字的字面义(天干义),故可与“甲”字对应。又如:
竹叶于人既无分,菊花从此不须开。(杜甫《九日五首(其一)》)
蝴蝶梦中家万里,杜鹃枝上月三更。(崔涂《旅怀》)
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杜甫《曲江对酒(其二)》)
第一对是一个字面假借对。其中“竹叶”实乃酒名,借字面义为“竹之叶子”,故可与“菊花”对应。第二对中“杜鹃”实乃花名,借用字面本意与“蝴蝶”相对应。第三对亦是一个字义假借对。其中,“寻常”则假借其古义(本义):八尺为一寻,二寻为一常。其中都含有数字成分,故“寻常”可与数词“七十”对应。
古诗句中这样的例子并不常见,是一种特殊的对仗手法,我们在赏读中可以逐步了解,并尝试使用。
谐音假借对是诗词对仗中的一种特殊技法,即利用汉字多同音字的特殊属性,用谐音之法,在读音上形成“工对”的假象,以丰富诗词的表现手段,下面我们来看几个实例。
张子容《逢孟浩然》诗:“樽开柏叶酒,灯发九枝花”,句中“柏”字,谐音为“百”,恰与下联“九”字相对,形成数字对。
梁揆《雕鹗离风尘》诗:“高腾霄凤渚,下睨塞鸿宾”,句中“渚”字,谐音为“主”,恰与下联“宾”字形成工对。
诗词中的这种现象绝非偶然,而是作者有意利用谐音手法,使诗句对仗中的字词通过读者的谐音联想,形成读音上的工对,历代诗家多用此法,我们再来举一些例子。
刘禹锡《陋室铭》:“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借“鸿”为“红”,与“白”相对。杜甫《哭李常侍》诗:“次第寻书札,呼儿检赠诗”,借“第”为“弟”,与“儿”相对。东坡“通印子鱼,披绵黄雀”,借“子”作“紫”字,与黄相对。沈括云:“自朱耶之狼狈,致赤子之流离”,不唯“赤”对“朱”,“耶”对“子”,而“狼狈”、“流离”乃兽名对鸟名也。又如“厨人具鸡黍,稚子摘杨梅”,亦以“杨”借“羊”字。《萤雪杂说》载省题诗:“白发不愁身外事,六幺且听醉中词”,以“六”借作“绿”字。《东门种瓜》诗:“青门无外事,尺地是生涯”,以“尺”字借作“赤”字。陆佃《谢吏部尚书表》云:“六燕相停,试铨衡次轻重;乙鸿辽远,欲审别其飞翔”“乙”与“六”亦借对。
“谐音假借对”是一种难度较大的对仗手法,需要作者有娴熟的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初学者应当慎用。不然,很可能陷入“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