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老子》原文|注释|赏析

[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鉴赏〕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这句话出于《老子·十六章》。在老子看来,天地间的万事万物虽然以各种形态呈现给我们,也以各式各样的运动方式展现着自己,但无论物种多么丰富,无论它们的存在方式和运动方式多么繁杂,从根本上讲,它们似乎都朝着同一个方向运动和发展着,那就是它们共同的“根”,这即是老子在此提出的“复根”思想。在《十六章》中,老子没有孤立地来解说这一思想,而是将之放到他的整个思想体系中来加以分析。他的“复根”思想既是其“致虚”、“守静”工夫论的实践结晶,又是其“道”论的进一步展开,同时又为其人生观提供了理论指南。

在《十六章》的一开始,老子首先提出了“致虚”、“守静”工夫论,从而为其“复根”思想张本,提供了主观条件和实践前提。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在老子看来,在具体生活世界中,万事万物都是具体的“有”,都是具有其独特的内在规定性的(“实”),而人们也经常通过“有”来认识“有”,进而掌握这些具体生活世界的“道”。但是,这种认识方式真的能够把握那个“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的“道”(《二十五章》)吗?老子对此持否定态度。在《一章》中,他就明确地说:“道可道,非常道。”“道”并不是我们可以具体通过“有”的方式就可以把握得了的,因此,如果我们要想把握这个“常道”,我们不能只采取“常有”的方式,而也应该采用“常无”的态度,因为如果我们采用“常有”、以“有”观“有”的认知方式的话,我们就没法超越出事物的边限而认识更多的东西;只有“常无”、以“无”观“有”,才能体悟那个“周行”于具体事物之中的“常道”(“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常无”、以“无”观“有”就是这里说的“致虚极,守静笃”工夫。“致虚极,守静笃”,就是说,我们如果想把握到那个天地万物的“根”或“常道”,我们就首先需要跳出自我的局限,使自己的心灵空虚到极致(“致虚极”),不让自己心灵有一丁点儿的“实”来妨碍我们认识它,因为“道冲而用之或不盈”(《四章》),“道”的本体就是“虚”的,是“用之或不盈”、“周行而不殆”的,它是无时无刻不在运动着的,对于这样永不停息的“道”,我们只能“以静制动”,让自己的心灵宁静到极致,不让自己的心灵有一丁点儿的“动”来妨碍我们认识“道”,因为如果我们的心灵也处于“动”的话,那么我们只会眩晕于“道”那永不止息、“用之或不盈”、“周行而不殆”的运动状态,从而无法真正把握“道”之本体。“致虚”、“守静”思想,是老子整个哲学思想具有基础性地位的工夫论,对后世影响极为深远,不仅为道家学者继承和发展,而且被以后的宋明理学家继承和改造,并进一步与儒家学说融会贯通,形成独具特色的理学工夫论思想。

在《十六章》中,老子接着说,当我们做足了“致虚”、“守静”的工夫后,我们就可以进而把握天地万物的“根”和它们的“复根”运动形式了。老子如是说道:“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在具体生活世界中,万事万物都是变动不居、异彩纷呈的,如果我们的心灵也随之起伏、随之变化,那么,我们必然会眩晕于大千世界的千姿百态,必然会茫然不知所措,从而无法真正把握到天地的本真(“根”)来。但是,我们把我们的心灵“致虚”、“守静”到极致后,具体生活世界的万物呈现出另一番我们以前从未看到的景象了。具体生活世界的万物都在蓬勃生长着,绽放出多姿多彩的生命活动场景,而我却能从这些变动不居的、异彩纷呈的“动”中悟出它们都在往复循环着。万物尽管总是变化纷纭,最后都会回复到他们的“本根”那儿去。返回本根就叫“静”,静叫做“复命”,复命叫做“常”,而体悟了“常”就叫做“明”了,没有体悟“常”而任意妄为,则就会出乱子。在这里,具体生活世界的万事万物开始褪去其纷繁芜杂的“外衣”而展现出它们在“道”的普照下的“本真”来。万物那些无限多样的运动形式开始淡去,我们开始真正看到它们的运动形式——“复”;万物那些无限多样的存在方式也开始隐去,我们开始真正看到它们的存在方式——“各复归其根”。

以往我们把老子的“复根”思想解释为循环论,并加以批评。其实,虽然老子的“复根”思想中不乏“复”、“反”等字眼,但是,我们似乎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循环论,老子的“复根”思想有它独特的思想语境。老子的“复根”思想是与他的“道”论紧密联系起来的,是他的“道”论思想的进一步展开。在老子那里,“道”生万物,“道”既客观地存在于万物之中,又鲜活地作用于万物之上,从“道”的角度来看具体生活世界,万事万物无不是在“道”的“用之而或不盈”的作用之中(《四章》)。老子说:“(道)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二十一章》)因此,从“道”的角度来看,天地间万事万物无不是处在“道”自身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运动过程之中。“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也就可以理解为,虽然具体事物变化纷纭、异彩纷呈,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存在形态和运动方式,但是,究其根底来说,它们也都是按照“道”的原则存在和运动着。

在《十六章》中,老子没有停留在对“复根”思想的理论表述上,而是进一步将之与其人生观联系起来。老子将“复根”又表述为“静”、“常”、“复命”。他说:“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认识到“常”、“常道”的人才能无所不包容,而只有包容一切才能坦然大公,而只有坦然大公才能无所不周普,无所不周普才能符合自然,符合自然才能符合于“道”,而只有按照“道”的原则身体力行,人的行为才能长久,并且终身可以免于危殆。因此,我们需要按照“道”的要求来约束和节制自己的行为,天地万物需要按照“道”的原则“各复归其根”,而况乎人哉?人也应该按照“道”的原则来调适自己的行为,“知常”、“体道”,唯有这样才能终身无咎(“没身不殆”)。在这个意义上,天地万物的“复根”为个人的人生和社会生活提供了“范本”,而人们通过对天地万物“复根”、“静”、“复命”的体察,进一步认识到什么是“常”、“常道”,从而为人们按照“道”的原则更好地生活找到了依据。

总的说来,我们在理解“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这句话时,需要将它纳入老子的思想体系中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