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修身·老子》原文|注释|赏析

[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其若凌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

[五十章] 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

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用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

[五十九章] 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七十五章] 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五十四章]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

〔鉴赏〕 乱世风云,万有变幻无常。悲欢离合,物是人非,心若随物迁转,人何以堪。所谓“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老子于世事叵测中看破是非得失,超然以吾之心神为贵,养生修身以驭外物,终得一己之精神自由。

《老子·五十章》曰:“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用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人之始为生,终为死;其中,十分之三为长寿者,十分之三为短命者,此两者皆为天命使然,另有十分之三因过分求生自养(“以其生生之厚”),亦归于死路矣。而善养生者,心游世外、不为物役,故外物无以伤之。然则厚己之生者,何以入于死之途?盖老子之道,主于无欲清静;若处心积虑以自养,锦衣玉食以自乐,必将陷于外物之引。纵情任心,难填欲壑也,正如老子所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十二章》)纷繁色泽、聒噪音声易扰乱心之自然虚静,狩猎驰骋、稀得之物,则会使神散乱难安,不能守一。如此之厚生,终会物极必反,身心俱疲。故“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七十五章》);真正善养生者,“无以生为”。不执念于长生,故无思无虑;不受制于外物,故心神平安。因此,生之所务,随迁随化,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淡泊如是者,虽不资外物以厚其生,然其生乃因此而“厚”也。

另一方面,善养生者乃低处柔弱之人。故老子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七十六章》)万物之生时,灵动柔韧,能屈能伸;待其死也,僵直枯槁,生命之力不复在也。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此处之柔弱,非身弱体虚也,乃是濡弱谦下,不展露锋芒之意。唯有以此为表,以“空虚不毁万物为实”,方可以退为进,立于久生之地。盖头角外露之人,易首当其冲;巍峨高大之木,易因风而折。故强大者,难免盛极而衰;柔弱者,道之用也。此乃“养生”之诀要。

老子亦重修身。老子形容得道者之风貌:“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其若凌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十五章》)得道之人,玄远深妙,难为之容。故老子以“冬涉川”、“畏四邻”、“若客”、“若凌释”、“若朴”、“若谷”、“若浊”等为喻,赞其行事惧以终始,人格浑真质朴,胸怀广容万物。然诸种形容语所创发的各类具象皆不足以绘其生命境界之全,犹如“道”之无以描述,也即“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故下文老子简而述之:“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即是说,体道之士可保此“徐清”、“徐生”之道。此处,吴澄注曰:“浊者,动之时也,继之以静,则徐徐而清矣。安者,静之时也,静继以动,则徐徐而生矣。”体道者在动荡浊乱时可以沉静其心,在安定静逸时可以续之以生生之气。故末句云:“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在此处,“不盈”乃为得道之要。

“不盈”者何?《五十二章》有云:“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袭常。”“道”为天下母,由“道”可以览万物兴衰之变;然不可陷溺其中,当由物返本,归于大道之虚。故须闭其嗜欲之径,消其智伪之心,使耳目之欲从“道”而发,使视听言动合“理”而行。如此,即可终身远离危殆勤苦。究其要,“修身”须“见小守柔”。所谓“见小守柔”,即是察事物于未发之始(“明”);见素抱朴而自甘柔弱(“强”)。此察物之“明”并非单凭其“智”,而须在“用智”之前由心悟道,以观事物未萌时之整全(即“道”幽而未显之际),故谓之“明”也;此濡弱谦下并非怯懦软弱,而是养精蓄锐、以柔克刚,故曰“强”也。因此,“见小守柔”强调心归于道,以保天德。而面对万有之繁,须“用其光,复归其明”。见道之心,是为明也;若能使心光由览照万物回转,与自然大道浑沦一体,则此心即为“明”。如此养生,即可“无遗身殃”。

养生修身者,谓之“啬”(爱惜、保养),也即“修德”。《五十九章》言:“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善修其身、善养其生者,乃善保生命之本真,蓄积命之天德也,故能先得“天道”(《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早”,先也;“服”,得也);“德”之力无可限量,厚积则无往而不胜,故可担承治国之重任。因此,为政惟有立基于“道”、善养吾“德”,方可执一御万,保其长久。

故老子曰:“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五十四章》)对此,刘笑敢先生解释说:“……此德之真扩充于家,其德表现为充实有余;扩充于乡,则表现为长久不衰;扩充于邦,则表现为丰硕广被;扩充于天下,则表现为流布天下”(刘笑敢《老子古今》)。因此,一己之“德”乃为一家、一乡、一邦乃至天下的根基;“修德”之重,由此可见。《庄子·让王》亦有相似之言:“道之真以治身,其绪余以为国家,其土苴以治天下。由此观之,帝王之功,圣人之余事也,非所以完身养生也。今世俗之君子,多危身弃生以殉物,岂不悲哉!”在此,庄子以为,吾人应重者,无外乎“完身养生”也;以“道”之真修养其“德”,心德圆满而流衍于外,天下国家由此治焉。

至此,吾人可观老子养生修身思想之全貌。庄子继其后,谓之“南华真人”,然其思想向生命个体回归,更具超迈逸然、旷达脱俗之气。在庄子,欲得养生修身之至理,须首先看破生死大限,觉悟生命本初之自然。

《庄子·养生主》载: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老子死,众人不禁痛哭;其友秦失吊丧甚简,哭泣几声即去,老聃弟子惑而问之;秦失叹老聃及其弟子仍未免俗,谓其“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生则喜,死即悲,众人之情然也;而秦失以为,此乃悖逆天地自然之理,忘却一己之身由天所授;故天夺其命,亦自然也。综言之,人之生命应时而来,顺时而去,皆由于天之自然也;人此一生,来去皆安,得失顺时,随于自然之化,即可超然悲喜之外,游于冥漠自在之中。

故总而言之:破生破死以除己身之患,达生达命与道通同者,老庄养生修身之枢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