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本文是王安石青年时代因惋惜方仲永未能成才而写的一篇短文。王安石在这里采用了寓理于事的写法,将深刻的哲理寄寓在叙事之中。方仲永由“邑人奇之”的神童,变成“泯然众人矣”的庸人,这个变化的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五岁时一鸣惊人。方仲永五岁的时候就能写“以养父母、收族为意”的四句诗,从而名扬四方。从此,他即兴赋诗,“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可见,他的天赋超过了一般的儿童,真可以称为“神童”了。(二)成名后奇货可居。方仲永成名后,成了邑人猎奇的对象,也成为他父亲的摇钱树,“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正是因为“不使学”,使方仲永这位早年颇有盛名的“神童”,象一个漂亮的肥皂泡,很快地消失了。(三)十二、三岁时已经名不副实。王安石在他舅舅家看到了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这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四)不到二十岁已“泯然众人矣”。七、八年后,王安石又在他舅舅家听人说,方仲永同普通人完全一样了。这样叙写方仲永前后变化的过程,有力地阐明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道理:人才在于教育培养。象方仲永这样天赋高的“神童”,因为“不使学”,结果一事无成,可见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那么,学习对于天资一般的人来说,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了。这就说明了教育和学习在人的成长过程中的决定作用。事情也正是这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分辛苦,一分收获,一分学习,一分成果。
题眼活现,是《伤仲永》的又一个艺术特色。如果把主题比作文章的灵魂的话,那么,标题就仿佛是文章的“眼睛”。好的标题就仿佛是眼睛传神,可以显示出全篇文章的精神脉络。《伤仲永》这篇文章的标题立得好,一个“伤”字,表明了作者的感情色彩;“仲永”是一个过早地“泯然众人”的“神童”的名字,也就是作者所“伤”感的对象,这就指明了文章的范围:“伤”仲永的父亲贪眼前利益“不使学”,“伤”仲永被世人“捧杀”。可以说,“伤仲永”这个标题仿佛是文章一对明亮的眼睛,放射出本文强调后天教育和学习重要性这个主题思想的光芒。
善于剪裁,简洁有力,是《伤仲永》的另一个艺术特色。本文只有一百五、六十个字,即使加上删去的部分,也不过二百三十多字,短小精悍,简洁有力,显示出作者惜墨如金的严谨文风。这与他善于剪裁,巧于布局有关。文章中运用的典型事例,往往以一当十,而且高度概括,寥寥数笔便交代清楚。这与他以“我”为视点,以“我”的所见所闻来剪裁有关。作者侧重写了自己在舅舅家对仲永的一“见”一“闻”:“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如此写耳闻目睹方仲永,既避免了枝枝叶叶的叙述,显得十分凝练,又增加了叙事的可信性,从而,将文章的哲理性建筑在真实性的基础上。